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91-9826-6463
网站首页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侦探合作
合作单位
业务领域
惠州私家侦探社
惠州婚前调查
惠州婚外情调查取证
惠州第三者调查
惠州调查
公司与合规
惠州商业调查
惠州侦探调查
惠州调查公司
知识产权
政府与涉密法律事务
惠州侵权冒牌打假
经典案例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最新业绩
惠州婚姻调查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语言
导航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侦探合作
业务领域
惠州私家侦探社
惠州婚前调查
惠州婚外情调查取证
惠州第三者调查
惠州调查
公司与合规
惠州商业调查
惠州侦探调查
惠州调查公司
知识产权
政府与涉密法律事务
惠州侵权冒牌打假
经典案例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最新业绩
惠州婚姻调查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典案例
>
经典案例
惠州婚外情取证:事实收养关系依法应当如何解
所属分类:
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6-19
分享到:
事实收养关 惠州婚外情取证系依法应当如何解除? 2008年11月15日,我的朋友李心新(化名)电话咨询说:我一个30多岁的朋友,从小被人抱养,养育到20多岁结婚,现在养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但当初没有办理任何收养手续,请问这样的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回答:第一,你的朋友与养父母构成事实收养关系,而且你的朋友已经是成年人,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这一点应当引起你朋友注意。 第二,还应当告诉你的朋友,《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说,如果你朋友与养父母就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就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如果达到了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第三,还应当告诉你的朋友,《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第四,为了说明以上规定,我先择了两个案例附后,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 惠州调查取证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Copyright © 2014-2020 www.dlsijiazhentan.com 惠州联邦侦探社 版权所有
在线咨询
在线预约
服务电话
191-9826-6463
关闭